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50条”特殊支持政策出台( 二 )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50条”特殊支持政策出台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余成斌:首次采取两年承诺期的方式,将新片区的人才的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如果是在重点产业布局当中的重点单位、核心人才,进一步居转户的年限由7年缩短到3年。

加大住房保障 定向微调限购政策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50条”特殊支持政策出台

特殊支持政策提出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区域性住房体系。根据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上海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区普通商品房一套;非上海市户籍人才连续缴纳个税或社保年限由自购房之日前连续五年缩短为三年;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建成后10年内作为公租房使用。

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50条”特殊支持政策出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