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失信3个亿之后 蓝色光标境外资产在美上市( 六 )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2019年7月2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赵文权因3亿元标的金额未履行支付法律文书确定的欠款,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赵文权“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因而对其采取限制消费。

蓝色光标董秘办没有回复经济观察报采访人员,董事长赵文权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是否会对公司运营产生不良影响。

上述判决起因为蓝色光标2013年4月10日与李芃等人签订《蓝色光标以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蓝色光标拟收购李芃一方持有的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杰广告”)89%股权。

这笔交易包含了业绩对赌,主要内容在《蓝色光标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中约定,分别承诺2013、2014、2015、2016年的博杰广告的利润。李芃本来应当一直任职到博杰广告利润承诺完成的2016年,同时兼任蓝色光标董事。

但收购完成之后,2014年7月的蓝色光标第三届董事十二次会议上,蓝色光标以股东身份免去了李芃作为博杰广告总经理职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时任董事李芃表示对本次会议上的各项议案都将投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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