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总裁套现3.7亿港元为何引起轩然大波?( 三 )

在香港市场,这方面主要是依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交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和《香港联交所综合创业板上市规则》,条例和规则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管减持股票的行为有明确规范。其中在减持信息披露方面,有非常细致的规则,在三类情形发生时必须及时披露:一是首次持有某一上市公司5%以上的权益;二是持有某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权益下降至5%以下;三是持股达到5%以后持股比例跨越某个处于5%以上的百分率整数。

本次林斌减持小米股份的比例并不大,只相当于总股本的0.18%左右,未到百分率整数,并且港股市场对披露权益的报告期限为3日,所以其操作发生在8月21-8月23日,到8月26日,小米向提交港交所公告。

前述基金经理对《中国企业家》表示,林斌的做法合法合规,不过与高管减持的通常做法有所区别,这是股民表达不满的原因之一。

为了打消市场疑虑,8月27日早间,小米创始人雷军签署并发布公告称,执行董事、总裁林斌自愿承诺自己及其控制的实体在365天内不会出售公司股份。

同一天,林斌在微博上回应称,这次减持只占其所持股份的1.48%,“我对小米的未来充满信心,我相信小米模式一定能成功。”同时,他也晒出上市公司公告文件《小米集团自愿性公告:总裁的禁售期承诺》,用来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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