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以来15城楼市又有新动作,禁涨、限售轮番上阵( 二 )

7月18日,大连发布通知,要求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第一,在售楼盘重新申报预售价格,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最近成交月份的最低价;第二,分期预售项目重新申报的价格不得高于已售房源价格;第三,还未取得预售证的项目,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格核算,价格确定6个月内不可调整,6个月后可申请下调;第四,网签环节实际成交价不得高于申报的预售价格,且下浮不得超过5%。

7月26日,洛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在售项目以2019年4月签约均价为基准价,再售房源价格原则上均不得高于该基准价。

值得注意的是,7月20日,开封市政府网站挂出一则通知公告,即市住建局撤销其所作出的调整新购商品住房交易时限及撤销备案限制的相关决定。而此次撤销的有关决定,正是7月19日被媒体曝出的市住建局发布的“取消新房限售”的文件内容。

开封住建局表示,鉴于其作出的“调整新购商品住房交易时限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决定,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对由此可能产生的市场影响缺乏充分的预判和评估,故撤销此决定,收回相关文函。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