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回复关注函:决策和履职方式不受影响( 三 )

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 3 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 238号),针对提到的有关问题,公司结合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公司是否知悉该事项,如是,请说明知悉该事项的具体时间以及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答复: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海检察”发布的消息获悉,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冯鑫批准逮捕。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批准逮捕通知书。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 3 日上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冯鑫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是否与公司有关,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答复: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针对公司的法律调查文书,尚未知是否与公司有关。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冯鑫目前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其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是否可以正常履行职责,如否,请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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