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P2P将纳入征信体系 互金、网贷整治办联合发文( 四 )

哪些人最有可能被打击?通知发布了失信人筛选标准:

1.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2.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3.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4.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

这意味着,此次通知打击的不仅仅是P2P机构欠钱不还的“老赖”,还包括了那些令投资人愤怒的失联、跑路的P2P实控人及高管。

已经成为老赖了,还能脱离失信人身份吗?通知还是给了改过自新的机会。通知要求各地互金整治小组和网贷整治小组将指定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而宽限期结束后,指定部门对失信人名单加盖公章后,转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看点四:打击多头借贷与共债行为

在推动P2P网贷信息纳入征信后,互金、网络贷款整治办还剑指金融行业乱象之一——多头借贷与共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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