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鸣钟:将加大对会员适当性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 )

二是推动经营机构形成“客户利益至上”的经营理念。李鸣钟表示,经营机构是适当性义务的履行主体。在以通道收入、佣金收入为主的经营模式下,考核目标容易驱动经营机构员工向客户销售“不当产品或服务”。解决员工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让“客户利益至上”理念深入人心,才是保障适当性管理落地的根本举措。因此,证券经营机构在强化内控的同时,需加快财富管理转型步伐,形成以资产管理与增值服务为主体的收费模式,真正将员工利益与客户利益捆绑在一起,这也是投资者适当性的本义所在。

三是运用金融科技对投资者“精准画像”。经营机构“了解客户”义务,本质上是对客户进行“精准画像”。传统问卷调查为主观数据,缺乏客观数据验证,且涉及范围有限,无法实现“精准画像”功能。大数据、机器学习等金融科技的发展,为投资者“精准画像”提供了工具。李鸣钟建议,经营机构应大力探索金融科技手段,利用自身积累的投资者行为数据及外部采集数据,同时从主观和客观维度深入把握客户的风险偏好、交易习惯,对投资者进行“精准画像”,着力提升适当性匹配效能。

四是强化投资者教育,提升投资者“买者自负”能力。李鸣钟在发言中指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卖者有责”,同时也强调“买者自负”。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和保证,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投资决策。强化投资者教育,即在于提升投资者的理性决策能力,让投资者自己选择匹配的产品或服务。从这个角度看,投资者教育与投资者适当性相辅相成,殊途而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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