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背多个处罚,爱玛电动车如何把车“驶往”IPO?( 二 )

IPO日报发现,公司在申报稿中披露有9名董事,除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张剑外,段华为副董事长,系张剑妻子;张格格为董事,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和董秘职位,系张剑和段华的女儿。另外,公司持股比例较为集中,实控人张剑持股83.36%,大股东长兴鼎爱则持股5%,其余股东持股在5%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与其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之间存在着股权关系。

根据申报稿,中信投资、金石智娱、金石灏沣和三峡金石均持有爱玛科技的股份。其中,中信投资为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金石智娱、金石灏沣系金石投资子公司设立的直投基金产品,三峡金石系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直投基金产品,而同时,金石投资和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又同为中信证券的私募基金子公司。

也就是说,中信证券通过中信投资、金石投资和三峡金石等下属子公司间接持有了爱玛科技共6.99%的股份。那么问题来了,保荐机构持股拟上市公司,会对爱玛科技有何影响?

对此,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IPO日报表示,“直投+保荐曾经是国内券商的一个创新模式,由中信证券开始。但后面出现了直投与保荐业务之间的防火墙缺失,潜在利益输送或内幕交易等问题,逐渐没落,因此这种关系将成为监管审核重点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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