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拟主板上市,曾开无真实交易票据9600万元( 四 )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8年8月,新中港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仍执行环保电价(即脱硫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15元),导致多收价款209173.14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此绍兴市发改委没收了新中港违法所得209173.14元,并从轻处以二氧化硫排放超限值1 倍及以上时段的环保电价款1倍的罚款,计9911.24元。

另外,新中港还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

招股说明书显示,新中港2016年存在9681.34万元的无交易背景票据。

新中港拟主板上市,曾开无真实交易票据9600万元

▲来源:招股说明书

新中港表示,公司作为民营企业融资较难,同时热电联产行业是典型的重资产行业,公司自2012年开始进行了大规模的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需要大量资金。因此,公司开具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行为主要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融资之款项均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对此,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春桃向IPO日报表示,一般情况下,企业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融资,而新中港在2016年开具了9681.34万元无交易背景票据,量比较大,对于企业的IPO影响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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