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电信业务,后果很严重!上海一公司被罚4.2亿元( 二 )

在2017年初,工信部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7]32号 ),要求依法查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和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经营许可和接入资源的管理。

2018年,工信部再次下发了《关于集中力量核查违规线索查处违法企业的函》((工信部信管函[2018]282号),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对于涉嫌违规的线索进行调查,违规企业主要分为三类:自建传输网络、层层转租带宽、开展跨境经营。

按照《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属于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是指经营者通过组建互联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并可利用有相应经营权运营者的互联网国际出入口提供的互联网数据传送业务。目前,国内拥有此牌照的企业共有5家,分别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中信网络。其中,中信网络是在今年7月份获发此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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