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学校诉奔驰女车主百万代言违约 索赔364万余元( 三 )

薛女士的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陈天哲在与薛女士签署协议时,自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及校长。协议签署后,协议被陈天哲单方面收回。当对方将协议返还给薛女士时,协议甲方落款处加盖了“西安某技工学校”印章。后薛女士与工商部门核实,发现西安高速铁道学校法定代表人为薛勇,并非陈天哲。陈天哲本名为“陈刚”,系西安某教育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西安高速铁道学校无关。

今日(9月6日)中午,当事人薛女士回应新京报采访人员称,履约对于她来说“不费劲”。但在签署合作协议后,她了解到涉事学校“发不了学历证书”。之后她要求校方拿出相关资质,但校方一直以“在办”推脱,故其没有为学校进行宣传。

对于薛女士一方指出的校方资质问题,陈天哲承认其本名为“陈刚”。因为不喜欢这个名字,故使用笔名“陈天哲”,已经用了20多年。他称,自己是西安高速铁道学校的投资人之一,校方是在合法范围内招生。至于学校在学生毕业后颁发何种证书,陈天哲表示,“跟她这个合作没关系。”

陈天哲出示的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民办学校教学许可证显示,发证日期为2017年2月27日,有效期3年。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新京报采访人员查询到,在2017年度全市民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年检中,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属于“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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