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实控人的套利枢纽:与徐翔合谋定增 获利18亿( 三 )

8月5日晚间,上交所向东方金钰发出问询函,东方金钰8月7日提交直通车公告称:朱向英自述“所持股份系徐翔出资”,但否认瑞丽金泽及赵兴龙存在代持徐翔股份,且不存在其他产权、协议或其他控制关系及利益安排。

8月8日交易所再次发函追问,进一步指出公司公告与公安机关认定情况不尽一致,要求向赵兴龙函证并说明原因。延期回复后,东方金钰8月19日公告:根据原实际控制人赵氏家族之一赵兴龙配偶回函,与徐翔不存在其他产权、协议或其他控制关系及利益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回复交易所追问前,东方金钰8月16日公告,赵兴龙因身体原因无法参与瑞丽金泽经营管理,已将其持有的51%瑞丽金泽股权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以外的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等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其子赵宁行使,委托有效期三年。

瑞丽金泽、赵兴龙与徐翔之间,真的不存在其他产权、协议或其他控制关系及利益安排吗?

采访人员获知,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徐翔与赵兴龙合作进行东方金钰定向增发股票,竺勇与时任东方金钰董秘顾峰作为双方联络人,负责具体事务。经过双方多次见面合谋,赵兴龙和徐翔于2014年5月成立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定向增发对象,赵兴龙持股51%,徐翔则以朱向英的名义持49%股权。双方约定增发不超过1亿股,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双方还约定,定向增发成功后一年内,赵兴龙用4900万股可流通股票置换徐翔持有的4900万股定向增发股票,由徐翔在二级市场抛售以收回投资,且徐翔只承担不超过9%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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