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就传闻,晚上才公告!区委书记拟任五粮液董事长,律师呼吁调查信披违规( 五 )

许峰律师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解释道:“信披领域对于及时的理解一般为两个交易日,仅仅从信披规则角度来看,上市公司五粮液股份公司的信披是似乎在时间问题上是符合规定的,但值得存疑的是,当市场在传播其董事长变更消息时,上市公司是否应当以更快的速度,马上披露相关信息,以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既然五粮液9月6日晚间才发布公告,那么白天的消息已说明很可能发生了内幕信息泄露,尤其投资人士介入其中的时候,这期间是否会发生内幕交易?”许峰进一步提出了质疑。

他表示:“如何让提前知悉董事长变更的人士严格履行好保密义务不发生任何泄露,如何避免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依然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和公平性需要思考的问题,同时也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上市公司董监高所面临的信披底线。”

同时,对于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许峰认为,证监会是否有必要作出立案调查,证监会是否有必要排查,在内幕信息泄露期间是否发生过内幕交易,也非常值得关注。

厉健:五粮液或面临谴责处分,投资者可维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