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加快有线电视网络与5G等新兴业态融通( 九 )

四、互联互通要求

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建设应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 整合和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统筹规划、协同推进; 积极推进网间骨干直连点(NAP 点/直连点)的建设,保障 网间互联互通质量和连接性能。积极推进异构云平台的互 联互通、协同工作,支撑跨区域、跨网络、跨终端的业务 接入与内容共享,满足用户泛在化、社交化、个性化的服 务需求,实现广电各类资源的互联互通和整合共享。

五、支撑系统要求

支撑系统包括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和网络运维支撑系统。

支撑系统按照全域可感知、虚拟化、智能化目标进行升 级改造。在云化部署时,应采用硬件资源隔离,避免云资 10 源的共享和竞争,确保资源优先调用。

支撑系统应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应监管数据接口。

(一)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实现有线电视网络全业务统一运营支 撑、管理和服务,包括用户管理、业务管理、计费管理、 营销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管理等核心功能。 业务运营支撑系统采用国家级中心和省级中心两级架构。 国家级中心负责全网用户和业务统一管理、账户统一归集、 互联互通及跨域业务计费结算等。省级中心负责省内用户 和本地业务的运营支撑,并具备将运营数据上传至国家级 中心的能力。 互联互通及跨域等全国业务由国家级中心统一管理,省 级中心负责受理并与国家级中心实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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