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迷你”协议里 美国给自家企业留足了“后门”( 二 )

不过围绕该法,美国国内有议员指出脸书等逃避与上传内容相关的损失责任,批评声也日益高涨。

除此之外,《日本经济新闻》日前的报道指出,为促进对商业来说不可或缺的数据流通,日美数字贸易协定原则上禁止国家要求企业公示源代码和算法。

这一规则在7月日美双方进行事务级磋商中就已经敲定。《日本经济新闻》7月31日的报道称,其中多数内容是美国强烈提出的主张。

报道分析,不对数字产品征收关税,禁止要求企业公示源代码,在美国退出后才生效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也包括这些内容。值得关注的是,除源代码外,该协议还规定不要求企业公示算法。

众所周知,算法对于AI和搜索服务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对于IT大企业而言,公示算法意味着向其他IT企业泄露作为竞争力源泉的企业机密。美国拥有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逊这四家被称为“GAFA”的大型IT企业。《日本经济新闻》称,由此可以看出美国重视保护本国产业的姿态。

《纽约时报》还指出,除日美协定外,取代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新协定《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也写入了同样条款。美国还向欧盟等提出了上述方案。不过该报称欧盟正在加强对美国IT巨头的管制,“恐怕不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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