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资产业绩“变脸” 补偿义务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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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资产业绩“变脸” 补偿义务未履行

上交所10月9日披露,新华医疗(600587)收购资产承诺业绩与实现业绩差额巨大、交易对方至今仍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决定对新华医疗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许尚峰,时任董事杨兆旭、缪永生、辛生业、赵勇及时任独立董事于金明、朱德胜、孟凡鑫、赵斌,以及新华医疗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办人刘冠勋、钟凯予以监管关注;对新华医疗及其时任董事长赵毅新、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季跃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李财祥,以及新华医疗股东隋涌、邱家山、苏晓东、魏旭航、罗在疆、李健、方怡平、杨远志、阳仲武予以通报批评。

经上交所查明,2014年4月19日及8月6日,新华医疗分别披露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英德生物制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英德)85%股权。交易对方隋涌、邱家山、苏晓东、魏旭航、罗在疆、李健、方怡平、杨远志、阳仲武等9名自然人(以下简称隋涌等9名自然人)承诺成都英德2014年至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00万元、4280万元、4580万元、4680万元,相关股份根据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批解锁。如成都英德未达到上述业绩承诺,隋涌等9名自然人应当进行业绩补偿,且各自然人之间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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