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银行、保险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将实行名单制管理( 三 )

其中针对保险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合作,《通知》强调,平台不得参与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或保险中介经营行为。如: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代理查勘理赔、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代办投保手续、协助索赔等。

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同时展示,或作引人误解的对比宣传;不得代收保费,保费与其他经营项目费用合并收取的,应做到实时分账至保险机构所属专用账户。

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备案运营主体、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ICP)归属机构不是保险机构,为保险机构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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