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网贷平台、房地产等( 二 )

通知要求,加强资金用途合规性审查。按照穿透原则,严查资金用途合规性,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市场等禁止性领域。采用自主支付的,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发放后,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

通知要求,规范开展金融营销宣传合作。严格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不得违规推介、销售非金融企业产品。通过合作机构开展金融营销宣传,应制定禁止性行为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合作机构行为的监督,严格审核通过合作机构平台发布的各类营销宣传信息,防止合作机构以银行名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销售、违规展业等。

互联网保险业务方面,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进行不实陈述、与其他同类保险产品进行不当比较、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虚假宣传优惠活动等误导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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