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新规药效猛!港交所狂揽16家生物科技企业,募资535亿,坐稳全球第二大生科融资中心( 五 )

资深投资者可以是专门的医疗保健或生物科技投资基金,或旗下有专门/侧重于投资生物制药领域的分支/部门的大型基金;或主要的制药/医疗保健公司;大型制药公司/医疗保健公司的风险投资基金;或管理资产总值不少于10亿港元的投资者、投资基金或金融机构。

解读二:何为“相当数额的投资”?

根据申请人的市值,以滑动比例判断何为相当数额的投资。申请人的市值在15至30亿港元之间,则投资占申请人上市时已发行股份不少于5%;在30至80亿港元之间,则投资占申请人上市时已发行股份不少于3%;高于80亿港元,则投资占申请人上市时已发行股份不少于1%。

解读三:产品不在“18A”规定的三类产品内,能否根据本章申请香港上市?

如果产品不属于药剂(小分子药物),生物制剂或医疗器材(包括诊断器材)这三类,则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其他生物科技产品”类别。该产品需要证明它超出了概念阶段,并且有适当的框架或客观指标供投资者做出知情投资决定。

解读四:什么是生物科技咨询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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