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数据隐私保护法来临:明年1月生效 现仅2%企业合规( 六 )

以欧盟为例,欧盟早在 2016 年 4 月就提出了 GDPR,但并没有立即实施,而是给予了企业两年多的缓冲时间,最终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的用户个人数据保护法案’。GDPR 的处罚之严格令人咂舌,以违反个人数据的罚款额度为例,违法企业将最高面临其年营业额 4%的罚款,以目前最高者为准,即 2000 万欧元(约合人民币 1.56 亿)。

在个人数据保护的全球浪潮中,中国也无法置身事外。中国也在数据保护立法上持续做出努力。早在 2003 年,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就已经开始展开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研究工作,并于 2005 年形成专家意见稿;200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对窃取、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的行为作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规定,之后 2015 年的刑法修正案(九)又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罪名做了补充;2017 年 12 月 29 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发布《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从信息权利保护的角度全面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以及个人信息安全的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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