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认证”暗战:一场收割与抵触的较量( 八 )

“如果商户有问题,监管肯定罚的是收单机构,因为收单机构去拓展了这个商户。比如说我们拿着信用卡到国外玩,被一些商户盗刷了,那这样的情况谁负责呢?肯定是收单机构负责,然后清算机构找收单机构要求把钱要回来,同时对涉事商户做风险标记。”该收单机构高管说。

前述大型服务商高管对上述观点表示附议。他认为,账户机构应该管理每笔交易的风险,决定是否支付;而收单机构管理商户的总体准入,把控总体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各个主体各司其职,谁错打谁板子。

前述提到的大型综合支付机构高管所言则更加犀利。他认为,微信支付对于服务商的处罚完全可以“就事论事”,谁涉及不法交易,可以报告监管将其接口关停,而不是以监管要求为理由来抢夺商户资源。

而且,到目前为止,监管没有完全明确信息流是否要经过账户方,85号文也没有规定账户方(即微信支付)要对商户进行身份认证。

在业内人士看来,不同环节的市场参与主体对微信支付二次认证新规反弹较大,是因为如果其新规一旦达成,会产生三个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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