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升级 透支信用卡买房可能得不偿失( 四 )

9月中旬,浙江银保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要求各银行机构严格遵循信用卡业务消费定位,不得办理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的信用卡(服务“三农”的信用卡除外),加快清理整改存量违规业务。同时,要合理审慎设定预借现金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非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严格专项分期用途管控和交易监测,规范与中介机构合作行为,切实防止套现行为。新增信用卡业务产品种类、增加信用卡业务功能等须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华南地区某股份制行的相关负责人向采访人员表示,对于银行来说,大额取现信用卡已成为重要的产品类型,与个人消费贷款一样,由于目前对相关的资金流向没有一个完整的监控机制,如果客户将授信额度从账户内以现金方式取出再跨银行转入,银行会很难追踪到具体的资金流向。

某国有行广州一家支行的负责人也表示,对信用卡资金和消费贷流入房产的管控一直都存在,银行内部时不时都会展开自查,“银行可能无法在第一时间监控到刷卡人的资金流向,但系统随后会有一个反馈,银行也会据此通知客户该笔款项不能进行分期还款,客户必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前还清款项,否则会对客户的征信记录产生影响。”他同时表示,在当前的严监管下,刷信用卡买房可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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