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总裁布拉德·史密斯:数字时代应该出台新反垄断法( 二 )

史密斯说,一种衡量垄断的新方法只是他希望看到法律改变的方式之一,这样大型科技公司才能在美国得到更好的监管。鉴于技术现在社会、商业和政府中发挥的巨大影响力,这些改变是必要的。

史密斯和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Tim Cook)一样,认为保护隐私安全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他说,解决方案应该是双重的:联邦监管机构应该通过全国性隐私法,类似于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史密斯自2005年以来一直在倡导类似的法律。GDPR让消费者有权知道他们的个人数据何时被在线收集以及将如何被使用。史密斯说,在美国等待出台类似法律的时候,科技公司应该开始自己向客户提供这些权利。

史密斯认为,加州将于2020年生效的隐私法是个亮点,该法允许互联网用户更多地控制自己的个人数据。例如,允许他们选择不将自己的信息共享或出售给第三方。史密斯说,他认为加州的消费者隐私法将推动大多数公司改变他们处理用户隐私的方式,甚至在任何联邦立法通过之前就能产生这样的效果。

史密斯称,另一个迫切需要监管的领域是面部识别。首先,面部识别技术可能存在偏见,因为它比其他技术能更准确地检测到男性和白人的脸。史密斯表示,这也可能对企业或政府追踪人们的活动、他们的消费习惯或他们参与政治运动的能力产生潜在的问题影响。尽管如此,微软是众多致力于开发面部识别技术的公司之一,史密斯认为不应该完全禁止这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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