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北京版垃圾分类:这样扔垃圾可能被罚200元

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在首都之窗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

根据修正案草案送审稿的规定,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分别规定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

餐饮经营单位、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或者日用品;

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使用或者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同时,规定北京市采取措施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按照标准配置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其中,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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