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董事长被立案调查 去年因“假央企”风波被罚30万( 三 )

2018年7月11日,融钰集团发布公告称,董事会通过了与中核国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彼时的公告中,融钰集团屡次强调“央民合作”等关键词。

不过,当时有媒体质疑中核国财的“央企”身份,称其与此前被中核集团打假的“央企子公司华宇公司”有关联,国资中核集团也否认中核国财为旗下子公司。2018年7月31日,融钰集团证实,中核国财为“山寨央企”。2018年8月,融钰集团宣布终止与中核国财合作;同月,融钰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后,融钰集团将中核国财告上法庭。融钰集团发布的公告显示,2018年8月21日,公司因中核国财虚构国有企业身份,给公司造成了极其重大不利影响,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声誉,使公司面临监管处罚风险。公司将中核国财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今年8月22日,融钰集团披露的判决结果显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应予撤销 。

另外,今年3月份,证监会吉林证监局依法对融钰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对融钰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尹宏伟和江平2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佳慧等7名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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