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亿近视眼催生出的大生意“美瞳”还是“毁瞳”?( 四 )

6亿近视眼催生出的大生意“美瞳”还是“毁瞳”?

知之甚少的RGP

隐形眼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500年前。

1509年的一天,达·芬奇把头伸进盛满水的半球型玻璃缸向外看,发现原本模糊的物体变得清晰了。虽然他那时并没有意识到这可以和矫正视力联系起来,但是对角质层的利用正是隐形眼镜的基本原理。在这样一个偶然之下,达·芬奇成了隐形眼镜理论的创始人。

但这一理论的真正实现要等到300年之后。1888年,德国医科学生奥古斯特·穆勒制成了第一只真正的隐形眼镜,用于保护病人患眼的暴露区。

而隐形眼镜的大批量生产和被普遍接受,则是20世纪以后的事了。

6亿近视眼催生出的大生意“美瞳”还是“毁瞳”?

时至今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只有获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同时要在国家食药监局备案,获得国食药监械(进)字注册号的单位,才能进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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