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代理律师回应破产重组:方案尚需债权人表决( 二 )

相比之下,Chapter 11则是一种公司重组方案,对于个人而言,却是更加复杂的一种方案。首先,个人必须制定一项偿还债权人的重组计划,这通常意味着继续努力偿还其债权人,并且需要债权人支持这一计划。

“总的来说,Chapter 11通常比Chapter 7对债权人更好,对个人更难。贾跃亭之所以决定申请Chapter 11,是因为他认为这样的方案将为债权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使债权人的利益与FF的未来保持一致。”韩丽如是表示。

需要指出的是,在确定是否可以实施该程序时,破产法院将考虑各种因素,需要检查该计划是否符合每个债权持有人的最佳利益,并与实施破产清算方案时债权人获得的利益进行对比。

韩丽如认为,贾跃亭没有逃避债务,希望通过申请破产重组而不是破产清算来偿还债务。

资料显示,美迈斯律师事务所1885年创建于美国洛杉矶,是世界上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据FF方面透露,2018年3月,韩丽作为公司业务合伙人加盟美迈斯,此前曾担任盛大集团的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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