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未名集团多地画饼 部分百亿级项目陷停工状态( 八 )

北京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官网则介绍,“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北京大学经营性资产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但若未名集团的状况不佳,北京大学的资产保障和“北大”品牌是否会受到影响,也是外界关注所在。

目前,未名集团的资金状况似乎并不佳。启信宝数据显示,截至10月15日未名集团共有346条风险信息,仅2019年,未名集团就被各地法院列为被执行人24次。同时,公司还3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其中甚至包括未名集团欠小贷公司4950万元全部不能偿还。

此外,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河北通天河未名公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北大未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未名集团下属企业,也因不能偿还债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潘爱华也因此成为被限制消费人员。

去年10月,因未能按时偿还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借款,未名集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39号的4幢房产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准许拍卖、变卖。

四川舟楫律师事务所律师姚飞告诉采访人员:“未名集团是有限责任公司,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参股40%,如果出资已经到位,就应该承担有限责任。”此外,姚飞认为,北京大学有权利追究投资人的责任,“因为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属于国有平台,要保证国有资产不能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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