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闯关IPO:应收账款大客户工商资料“无迹可寻”( 五 )

宇新股份解释称,斯隆化工系中石化的采购代理商,其结算方式为开票后一周内付款。公司上半年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是斯隆化工采用赊销模式。

但是对于中石化的采购代理商身份,宇新股份并未过多解释,外界也难得知代理采购的业务类型、范围等。

黄明告诉采访人员,要想成为代理采购商,首先要先进行资格认定再通过竞标获得。

提及宇新股份,上述斯隆化工的工作人员显得十分熟悉。"宇新股份也是我们的大客户,主要从我们这里买液化石油气。公司大概是2017年底和宇新股份开始合作的。2018年,公司和中石化开始合作,我们主要是从宇新股份买了异辛烷等,再卖给中石化。我们的大客户也主要就是这两家,大部分业务是和他们在做,其他的都比较零散。"他进一步表示,公司每月从宇新股份购买的次数大概是三、四次,一个月合计金额在几千万元。一般来说,公司在结算上是一单生意一结,一单生意基本是一个月。

“石油化工产品属于大宗商品,贸易量大,下游贸易商较多,企业进出也较为频繁,类似钢贸企业,这类企业通常不需要很大的注册资本和太多人员。斯隆就属于这类企业,公司只是其众多供应商之一。”宇新股份有关人士表示,经公司考察,了解到斯隆化工有着优质的客户,在谨慎评估后,公司给予斯隆化工的结算方式为月结一周付款,自合作至今,斯隆均按约定履行了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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