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漫游路(五)(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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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户漫游的时候做了被叫 , 那就相当于是用户的归属地发起了长途呼叫 , 因此长途费是由归属地来计算 , 收入也算归属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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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是北京的用户 , 出差去了深圳 , 在深圳的时候接到另一个北京用户打给我的电话 。 对于主叫来说 , 并不知道我离开了北京 , 让人家支付长途费是没道理的;而对于运营商来说 , 从北京到深圳的长途是客观存在的 , 这笔钱最合理的支付者就是发生漫游行为的我 , 而产生的长途费就是按照北京到深圳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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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有这么复杂的计费结算规则 , 不仅因为那个时候移动电话的资费昂贵 , 还因为长途资费也不便宜 。 同样是资源投入来定义费率 , 所以最初长途资费是和距离强相关的 , 距离越远资费越贵 , 以0.1元为单位 , 每分钟有的是0.5元 , 有的是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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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资费简化了 , 省内长途每分钟0.6元 , 省际长途800公里以下的0.8元 , 800公里以上1元 。 这些价格都是全国统一的 , 每次调价要经过测算和请示 , 最终由邮电部和国家计委(后来的发改委)联合发布 , 从哪天开始价格刷新全国的资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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