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体系构建方法,这么高大上文章我看不懂( 四 )

标准体系是一个概念系统 , 须依据其依存的标准化对象(下称“依存客体”)的实际 , 按照系统所应具有的特征去构建和维护 。 人造系统的主要特征是目的性、集合性、相关性、有序性和整体性 。 目的性是决定系统结构的出发点 , 集合性、相关性和有序性是作为确定系统本体构架内涵的特性;整体性是系统内部综合协调的一种表征 。 系统的这些特征形式构成了系统具体的结构形式 。

②科学性

标准体系是其依存客体对它所需标准最小集合的一种反映 , 在标准的构成数量、水平和相互关系上应尽可能贴切地反映其依存客体的需求和发展变化 , 既要源于其依存客体的需要 , 又要优于其依存客体的需要 , 对其依存客体的发展起到支撑和推动作用 。

③完整性

按照标准体系构建的目的和应具有的功能 , 纳入其需要的所有标准 , 包括现有的标准.需要调整或修订的标准和需要制定的标准 , 不能缺项或漏项 。

④开放性

标准体系应是开放的 , 既应釆纳本体系之外现有的相应标准 , 又应能适应环境变化和人们认识的深化而适时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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