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遭两次起诉,200阅读索赔16万,明星肖像成自媒体侵权重灾区( 六 )

2016年 , “艺龙旅行网”因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以“葛优躺”为配图的酒店业务信息 , 被索赔40万元 , 该条微博被转发4次 , 评论4次 , 点赞11次 , 最终被判赔偿7万元并公开致歉 。

2、用明星肖像打广告

商家利用明星照片进行产品宣传是常有的事 , 或是配合宣传文稿、或是直接将照片印在产品物料分发 , 试图给消费者营造一种品牌与该明星存在合作关系的假象 。

近日 ,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范冰冰的委托下对部分网络用户擅用其肖像作为某分销产品的宣传推广作出警告 , 要求赔礼道歉 。

▲图片来源于@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无独有偶 , 四个月前 , 演员刘涛也曾因为某护肤品牌分销商在公众号、小红书等网络平台擅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 , 对涉事人员发出警告 。

诸如此类的案例还有许多 , 它们就像烧不尽的野火 , 在明星看不见的角落 , 悄悄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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