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失去控制权和所有权,也能在区块链中通过数据共享获得奖励?( 二 )

一、背景

互联网的诞生就是为了方便用户共享数据 , 包括集中式(如FTP)和分散式(如电子邮件)两种 。 在注重用户参与的Web2.0模式下 , 通过社交网站(微博、微信、简书等工具)分享信息变得非常容易 。

为了在商业模式创新中获得利润 , 一些企业正在收集和共享与用户个人信息和行为相关的二手数据 , 以便根据这些信息发布针对用户的个性化广告 。 许多数据是由用户自愿提供的 , 也有一些数据是由系统从用户活动的观察中获得的 , 也可是通过对自愿提供的或观察到的数据高级分析推断出来的 。

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新闻聚合、视频直播、交友服务等不同领域 , 数据分析和个性化推荐增强了用户与系统的交互 , 提高了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整体质量 。 以个性化为目标的应用程序需要收集有关其用户的信息并创建预测模型 , 用户建模的过程需要收集用户数据 , 并通过在服务的多个用户之间发现模式和相似性 , 或者从用户交互的历史中抽象用户特征并构建用户配置文件 , 从这些数据中进行推断 。

为了加快对用户的了解 , 应用程序可以与其他应用程序共享同一用户的相关数据 , 从而需要共享用户交互数据和用户配置文件 。 这种共享在伦理上存在风险和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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