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家”商标被诉侵权 小米要配1200万?官方紧急回应:将上诉维权


昨日(30日)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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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小米公司构成侵权 , 需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 , 并承担杭州联安维权合理开支10.38万元 , 共计1210.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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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小米官方也于昨日晚间通过微博就此事发布官方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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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首先澄清 , “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 , 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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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进一步解释 , 杭州联安所拥有商标是“MIKA米家” , 而小米拥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 。 事实上 , 小米早在2014年8月就对开始“米家”商标布局 , 2015年5月起进行了全类别申请 , 目前拥有共有140余件“米家”相关商标 , 近140件“MIJIA\"相关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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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联安的“MIKA米家”商标则是仅仅核定于第9类 , 指定报警器、电锁、电线、防盗报警器、扩音器喇叭、录像机、声音报警器、网络通讯设备、扬声器音箱等商品 , 因此和米家绝大多数产品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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