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扶持直播、鼓励开网店,郓城拿出“真金白银”支持电商发展

【 直播|扶持直播、鼓励开网店,郓城拿出“真金白银”支持电商发展】
直播|扶持直播、鼓励开网店,郓城拿出“真金白银”支持电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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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武霈)牡丹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获悉,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郓城县出台《关于加快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拿出“真金白银”来鼓励开设店铺、扶持直播,用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来进一步优化电商发展环境。《意见》指出,郓城县将设立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在郓城县注册登记开展业务的电子商务运营企业、服务企业、直播(传媒)机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直播基地、自建电商平台、网店、淘宝村镇等。与本地产品上行相关的小微从业者,为促进电商开展的品牌培育、宣传策划、培训指导、技术咨询、网店运营、氛围营造、高端论坛等,也在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内。在支持内容和标准上,专项资金将支持发展电商园区和直播基地,对入驻电商企业、主播超30家(名)以上的销售本地产品的电商园区,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电商(直播)团队年线上交易额200万元以上的,补贴一万元,年线上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意见》明确指出要扶持直播经济发展,鼓励和扶持本地主播利用淘宝、京东、快手、抖音、拼多多、小程序等平台直播带货,对产品销售额大、整体表现突出的,给予2000—20000元扶持。在扶持示范企业发展方面,将通过资金导向作用,推动直播电商赋能传统行业、打造全产业链,被评为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于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扶持。在郓城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发货地和运营地在郓城,年跨境交易100万美元补贴2万元。在扶持电商服务站点方面,对利用电商平台开展本地农产品上行、热心服务群众、运营情况较好、带动农村电商发展的电商服务站点,年度给于2000—10000元补贴。同时,为鼓励工业、农业企业等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对网上销售额较大或网货供应量较大、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2000—10000元补贴。此外,《意见》还指出将鼓励开设天猫店铺,对注册地、发货地、运营地在郓城的天猫店铺,一次性给予2万元扶持资金,新培育的农产品天猫店铺,一次性给予3万元扶持资金。据了解,该《意见》将于2021年3月22日施行,以此来进一步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创新电商新模式,促进电商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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