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由拖欠军饷而引发的血案

自古以来军队就是吃皇粮,所谓皇帝不差饿兵,当兵吃粮拿饷卖命 。这都是一个意思 。那军队不发军饷会怎样,这是明朝中期因不发军饷而引发的一起命案 。众所周知,明朝军队实施军户制度,即利用军队实行卫所屯田 。明政府规定,边地的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 。屯军要向政府交纳赋税,称为“屯田籽粒” 。洪武年间规定军屯“亩税一斗” 。军屯的税粮是明政府的主要收入之一 。明朝以一百一十二人为一个百户所,设百户等官 。每百户所有管辖两个总旗,设总旗官 。每总旗及设五小旗 。
明朝|由拖欠军饷而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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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衙门判定王信、李珏等人诬告邢琮,判定:击杖一百、徒刑三年”;但五个人里的王俊畏罪潜逃了,暂且无法进行审判 。邢琮不服又加上儿子死了,直接上告到大理寺 。而大理寺认定其中两个事实更为可疑:一是邢政的遗体不具备溺亡的特征 。不符,二是白善的妻子刘氏所作证词与白善说法存在矛盾 。根据刘氏的陈述,邢政去世时,白善在学校读书,并不在家,她本人因怀孕,未曾出门 。大理寺分析真相应该是:邢政在返回王俊家里以后因伤势发作而猝逝 。王俊惊惶出逃,王信等人买通白善,编造出邢政醉酒落水而亡的故事 。此案经贵阳府复审以后,案件得以告破 。王俊开始全国通缉,白善与王信五十打板五十,入刑三年 。
【明朝|由拖欠军饷而引发的血案】我是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 。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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