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没理也能吵到怀疑人生?律师:“代骂”行为涉嫌违法( 二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在“代骂”服务过程中,购买者必须提供对方微信号或手机号,交易才能成立。未经他人允许,擅自提供他人微信或电话号码,同样触犯了法律红线。
师立康提出,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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