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网红主偷逃税被罚超9000万!一场直播应缴税多少?( 三 )
【 劳务报酬|网红主偷逃税被罚超9000万!一场直播应缴税多少?】(3)主播以公司名义带货,纳税人是公司,是法人企业,增值税同工作室类型,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按照25%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总体而言,带货主播的收入涉及到品牌方,平台方和机构等多方,并且交易都发生在电商和直播平台上,数据虽不对外公开,但涉及多方,相对透明。
但逃税难度取决于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以及税务机关大数据监管能力。在李佳坤看来,目前增值税都是自行申报,支付方无代扣代缴责任,存在逃税空间,但是支付方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个人所得税逃税空间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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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媒体报道,雪梨与林珊珊均为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签约网红。宸帆电子商务官网显示,2020年双十一期间,公司总销售规模超31亿元。而早在2019年,雪梨已经是淘宝主播top3。目前,雪梨商业指数仅次于薇娅、李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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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雪梨为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最终受益人。
图片来源:天眼查截图
而正如税务局所言,雪梨过去两年成立了多个个人独资企业。
与此同时,林珊珊也做了同样的操作。
还有其他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
据通报,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同时,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对涉嫌偷逃税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积极推动文娱领域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西街快评
主播不是法外之人
直播行业偷税漏税应一查到底
11月22日,据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消息,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享受了新兴业态红利,网红主播成为新晋的高收入群体。而主播身兼主播和销售两种身份,偷逃税款的主体多元、收入性质多样、资金流向复杂,早就成了涉税风险高发人群。
无论是网传的天价“坑位费”,还是打赏收入,广告收入,都不应成为主播的灰色收入,而要重点纳入税务征收监管的视野,将这些收入“无死角”,
近年来,国家税务部门多次发文强调要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对整个文娱领域的税收监管将进一步加强并形成常态化,意在释放一个坚定信号,合法收入必合法纳税,违法收入必受罚。
直播行业风生水起,背后暴露出整个行业不平衡不充分、畸形发展的问题。乱象之下,打击灰色收入成为重中之重。
尽管主播税收征管难度较大,但监管势必重拳出击,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一查到底。同时相应的行业规范要“随行就市”“水涨船高”,设置更加严格细致的准入门槛,提高违法成本,对于劣迹主播坚决“禁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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