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收付款机构应为商户提供特约条码
品玩11月26日讯,据界面新闻,一份10月公布的央行文件突然受到广泛关注。这份文件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活动收款。一些网友将这一规定解读成了“禁用个人收/付款码”、“以后付款只能用现金”,因此引起了大范围讨论。但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读。
【 收款|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收付款机构应为商户提供特约条码】《通知》中写道,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静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也就是说,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仍然可以为商户提供特约收款条码,只是不能通过个人的收款条码来进行经营性收款。
具体如何过渡、有效落地,尚未有细则公布,对小微商户的具体影响仍有待观望。界面新闻就此询问支付宝和微信方面的应对动作,目前尚无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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