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面埋伏|电商购物、“新零售”团购、买币理财……传销在生活中可谓“十面埋伏”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传销也不断变着花样。1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显示,将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借助技术手段甄别新形势下以电商、微商、消费返利等名义开展的新型传销行为,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电商购物、“新零售”团购、买币理财……传销在生活中可谓“十面埋伏”,究竟如何擦亮眼睛,对传销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十面埋伏|电商购物、“新零售”团购、买币理财……传销在生活中可谓“十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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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上“网”

在购物商城App上购物,成为会员拉人头,就能参与利润分红,未来在公司上市后获取股权。面对这些诱饵,不少人上当了。

根据浙江省今年初公布的一起案例,一个名为“某亿入口”的购物商城App平台会员遍布全国32个省份,注册会员账号90余万个,实际付费会员人数70余万人,涉案资金7000余万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传销案。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发布的提示称,网络传销通过特定网站网页或社交平台发布传销信息,往往是打着电子商务、免费获利、消费返还、网上创业、投资理财、爱心互助、网络博彩(游戏)、资本运作等时髦又“泛政治化”的幌子行传销之实,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事实上,它与传统传销并没有本质区别,不过主要是利用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等方式收缴入门费或者会费,直接或间接诱骗拉人作为自己的下线从而获利。

以网络营销、网购、网络直销等为名,变相收取入门费,并设定各种奖励方式,激励会员发展下线,这是目前传销分子惯用的欺骗方式。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同武律师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以往的传销需要听课、考察、上级进行收单,同时需要开会气氛的营造。而网络传销活动自由、操作简单、投资金额限制小,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而且,传统传销主要‘杀熟’,网络传销不仅‘杀熟’,通过网络形式,欺骗的范围更为广泛和不受限制,侵害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显示,目前,网络传销标的物除了传统的健身器材、保健品、卫生化妆用品等实物产品外,还出现了网络商业广告通讯数据量、经营资金份额、计算机软件等虚拟服务甚至虚拟概念,传销标的类型趋于复杂化、虚拟化且不易于判断识别。

金融投资埋坑

网络传销有时还穿着投资理财的外衣。就在上个月,徐州睢宁警方披露了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犯罪嫌疑人通过架设一款叫“BBGO”的虚拟货币质押挖矿平台,然后以高返利高回报为诱饵诱使其下家拉人头进行投资,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自2019年至2021年7月,该团伙成员在全国发展会员达11万余人,涉案资金达10亿元。

警方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搭建一款“BBGO”的虚拟货币质押挖矿平台,找到境外的宣传人员帮助其伪造虚假的矿机和矿厂资料,在一些短视频平台发布所谓的大型活动,来诱骗投资人加入其传销组织。

在一个同城反传销QQ群内,北京商报采访人员注意到有网友曾求助称,其朋友因BBGO洗脑,投资了几十万进去。她转发的BBGO宣传内容显示,这种传销自称“投资小,收益稳定”。针对不同级别设有不同奖励方式,例如V1级别的,只要直推10人,团队业绩达到20万美元,就可以拿5%的奖励;V2等级需要团队培养3个V1,拿9%的奖励,此后层级和发展下线人数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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