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找回遗弃54年的亲生女儿,立遗嘱赠房产,儿子却把房产全变卖( 三 )



“我还没死呢 , 你就惦记着家产 。 ”潘安邦瞪了他一眼 , 大声呵斥:“你自己也不缺钱 , 我这点不值钱的自建房 , 你何必在乎?”
碰了一鼻子灰的潘国文只好悻悻离开 。
2014年春节过后 , 潘安邦为了与女儿多相处相处 , 便搬到潘国玲在盐城市的家长住 。
2016年3月 , 潘安邦在镇江的房子拆迁 , 由于行动不便 , 便由潘国文拿着委托书替他代办拆迁事宜 。
未免儿子使坏心眼 , 潘安邦特地交代:“安置的房子一定要登记在我的名下 , 以后再做安排 。 ”
潘国文心生不满 , 嘟囔道:“房子还有我妈的份呢 , 算起来就不是你一个人的 。 ”
2017年1月 , 自知时日无多的潘安邦执意要办理遗嘱公证 , 要将自己名下房产只给潘国玲一人 。
对此 , 潘国玲虽然十分感激 , 但也很为难 , 担心父亲这样做会引起大哥的不满 , 便摇头拒绝 。
潘安邦则态度很坚决 , 他说:“玲玲 , 要不是爸爸当年送走你 , 你也不会过得这么苦 , 都是我的错 , 你不要 , 我下去了也没脸见你妈吗!”
2017年5月 , 潘安邦持原宅基地土地证副本及拆迁协议在盐城一家公证处立下遗嘱 , 上面注明:拆迁后的安置房 , 在他百年之后留给女儿朱凤英(潘国玲)继承 , 其他人不得相争 。
兄妹反目 对薄公堂得知父亲立遗嘱一事后 , 潘国文气得和父亲大吵一架 , 还当众辱骂潘国玲 , 称父亲认亲是引狼入室 。
“你个混账东西 , 我住在你妹妹家这两三年 , 你除了为拆迁房子的事来过一趟 , 你和你们一家有来看我过吗?”
“她是你亲妹妹 , 她日子过得不如你 , 我给她房子作为补偿 , 有什么不对?”
“你也不差钱 , 为什么要和你苦命的妹妹抢饭吃?”
看到父亲为了维护妹妹而痛骂自己 , 潘国文愤怒至极 , 摔门离去 , 直到2个月后父亲去世才露面 。
2017年9月 , 潘国文等人带回父亲的骨灰到镇江与母亲张淑芬合葬 。
仪式结束后 , 潘国玲拿出公证遗嘱 , 当着亲戚的面要求继承财产 。 潘国文急得跳脚 , 大骂朱凤英蓄谋已久 , “你等到了!盼到了!你不就是为了今天才认亲的吗?”
在亲戚的调解下 , 潘国文才收敛几分 , 随后声称:“房子还没有安置 , 以后再说 。 ”
事实上 , 潘国文已经拿到了一套多层住宅和两套高层安置房 。
他之所以拖延时间 , 目的是要变更房产权属 , 从而阻止潘国玲继承遗产 。
由于手续齐全 , 最终房屋的产权变更到了潘国文名下 。 产权一到手 , 害怕夜长梦多的潘国文迅速将两套高层安置房低价变卖 。

为此 , 潘国玲为了讨回自己对拆迁房产权份额的继承权 , 一纸诉状将潘国文及其女婿赵大勇告上法庭 。
接到起诉状 , 早已咨询过律师的潘国文嚣张地说:“迟了!想起诉我?没门!除非你在两个月内提出诉讼 , 现在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了 。 ”
2018年6月 15日 ,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第一次开庭 。
出乎潘国文的意料的是 , 父亲的两个弟弟专程从上海赶回来 , 为潘国玲出庭作证 , 证明她曾向潘国文主张过遗嘱继承 。
同时 , 潘安邦的妹妹也从无锡市赶来作证 , 声称葬礼结束一个多月后 , 潘国玲就已委托她帮忙同潘国文协商房产之事 。
初次以为 , 潘国玲要求对已出售的两套房重新估价 , 理由是潘国文及其女婿赵大勇卖房时远低于市价 , “分明是恶意串通 , 故意不让我继承遗产 。 ”
经朱凤英申请 , 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市场价值予以评估 , 证实的确低于市价 。
2018年9月11日 , 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
法庭上 , 如本文开头所述 , 潘国文以收养关系为由 , 坚决否认潘国玲是她的亲妹妹 , 并称由于超过接受遗赠的时效 , 潘国玲已自动放弃房产继承权 。
“怕你不懂 , 给你解释下 , 你两个月内没表示要接受爸爸的遗赠 , 就等于自动放弃!”
然而 , 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出乎潘国文的意料 。
法院审理认为 , 虽然朱凤英(潘国玲)不是潘安邦夫妇的法定继承人 , 但潘安邦生前立下遗嘱 , 明确其个人遗产部分遗留给朱凤英 , 且现有证据表明 , 朱凤英在其生父潘安邦的葬礼后 , 已及时向潘国文主张了权利 , 有权接受遗赠取得潘安邦个人的遗产份额 。
拆迁前的房屋为农村宅基地 , 产权为父母共同共有 , 两人的份额均等 。 加上张淑芬去世后所得份额 , 潘安邦在安置房屋中的个人份额为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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