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一男子伤人至死后潜逃27年落网 。
据中国检察网近日公布的起诉书 , 1993 年12 月22 日(冬至)晚 , 时年24岁的张某甲伙同张某某等人晚饭后携带尖刀、枪支一起到合浦县某某村赌钱 。
返回路上 , 途径某某村村边时 , 因用手电筒照射到陈某某等人 , 双方发生口角导致打斗 。 打斗中张某甲持尖刀刺伤陈某某 , 张某某持枪朝陈某某开枪 。
陈某某被刺伤后跑回到家门口时倒在地上 , 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经法医鉴定 , 陈某某系他人用单刃匕首刺入左胸背部致肺损伤 , 胸主A断裂 , 失血性休克死亡 。
作案后 , 被告人张某甲负案潜逃 , 并改名换姓为潘某某逃避侦查 。
起诉书称 , 案张某甲在潜逃中 , 化名潘某某 , 户籍也改为其他省份 , 而且已婚 。
2020年5月17日 ,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 , 张某甲被合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 同年6月18日批准逮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张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致人死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
【广西一男子用手电筒照射到他人,发生争执时将对方刺死,潜逃27年后被抓】九派新闻记者 温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