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奇闻 县官巧断不孝案

    古代有一位母亲 , 她丈夫去世时 , 才20岁 。她含辛茹苦 , 将儿子抚养成人 , 完了婚 。儿子感谢母亲的辛苦养育 , 也供养母亲 , 但感到累赘 。一天儿子对她说:“妈 , 你养我20年 , 我也奉养了你20年 , 真是清帐了 , 以后谁也不欠谁的了 , 你走吧 。”
    母亲被儿子赶出家门 , 流落街头 , 又气又愤 , 托人写了张状纸 , 告到了县衙 。县官听罢双方陈述后 , 问那母亲:“你儿子生下来时有多重?”母亲回答:“接生婆当时称过了 , 足四斤八两重 。”县官又传来接生婆证实后 , 宣判说:“谁说欠帐还清了?不是还欠你母亲四斤八两肉么?要清帐也可以 , 差役 , 快拿刀来 , 从他身上割下他母亲的四斤八两肉 。”儿子跪在地上求饶说:“不能割呀!不能割!割了我就没命了 。我还是继续奉养她老人家吧!”
【法律奇闻 县官巧断不孝案】    县官用割肉还亲的做法说明了养育之恩是还不清的道理 , 结了这桩不孝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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