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犯盗窃罪刚出狱,就接二连三强奸两名女子,如何判罚?



湖南一男子犯盗窃罪刚出狱,就接二连三强奸两名女子,如何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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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犯盗窃罪刚出狱,就接二连三强奸两名女子,如何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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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没想对你干什么 , 你一直这样反抗 , 就更想和你发生关系!”湖南岳阳 , 40多岁刚刑满释放没多久的男子李某 , 接连犯事 , 盗窃后又对两名女性好友实施强奸 。
一日 , 李某想起冷女士曾向自己借钱 , 于是就联系冷女士 , 谎称自己可以送钱给他 。 双方见面后 , 李某又称工钱没拿到 , 心情不好 , 让冷女士陪陪自己 。 冷女士上车后 , 李某立刻锁了车门 , 将音乐开到最大 , 强行搂抱冷女士 。

冷女士极力反抗 , 但越反抗李某越亢奋 。 冷女士自知难以逃脱 , 便以死相逼 。 但李某却称车上有刀 , 要同归于尽 。 冷女士被吓傻 , 便停止了反抗 。 随后 , 李某强行与冷女士发生了性关系 。
几天后 , 李某又邀请黄女士来家中喝酒 , 当晚趁着酒劲儿对黄女士强行亲吻 , 并企图脱掉黄女士的衣服 。 黄女士哭着称“我刚刚做手术 , 三个月之内不能同房 , 而且你这样算强奸” , 李某一听更亢奋 , 称“你不讲这是强奸性质 , 我还可能放过你”之后 , 不顾黄女士反抗 , 强行与黄女士发生性关系 。

案发后 , 李某分别以强奸罪、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
真是令人气愤 , 这李某可谓坏事做尽 , 罪行累累 。 要么在犯罪 , 要么在坐牢 。 40多岁的年龄 , 竟有近20年的狱龄 , 坐牢跟“回家”一样 。 长期的监狱生活 , 不仅没让李某洗心革面 , 反而让他变本加厉 。 出狱后 , 丝毫不闲着 , 紧接着再犯案 。 现在等待李某的又将是多年的牢狱生活 。
据熟 , 李某先是盗窃卢先生2500元的财物 , 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 ,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500-2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 李某可构成盗窃罪 , 面临的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之后 , 又接连两次实施强奸 , 无论是在车内对冷女士实施强奸行为 , 还是在家中酒后对黄女士实施强奸行为 , 其都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
根据《刑法》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3-10年有期徒刑 。 本案中 , 李某强奸两人 , 应当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 根据强奸人数、次数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
因此 , 李某触犯盗窃罪和强奸罪 , 两罪数罪并罚 。 再加上李某刚刚刑满释放便又再次犯罪 , 属于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内 , 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属于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 。 可见 , 李某面临的又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活 。

【湖南一男子犯盗窃罪刚出狱,就接二连三强奸两名女子,如何判罚?】最后 , 此案也再次给我们警示 , 因罪入狱并不能防止再次犯罪 , 防止刑释人员再次犯罪 , 尚需要探索更为行之有效的教育监督管理方法 , 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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