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莆田!1名男子一夜之间连破7辆小车,就为干这事



事发莆田!1名男子一夜之间连破7辆小车,就为干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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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莆田!1名男子一夜之间连破7辆小车,就为干这事


据12309中国检察网获悉 , 一男子趁半夜四下无人 , 在泉州某地破车行窃逃离之后 , 又连夜奔赴莆田 , 于凌晨时分 , 手痒难耐 , 再次行事 , 结果在动车站被逮住了......
让我们来看看具体是怎么回事吧

被告人成军营 , 男 , 1975年生 , 小学文化程度 , 无业 , 户籍所在地和住址均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镇**村**号 。
曾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月14日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又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7月17日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又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3月10日被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又因犯盗窃罪于2017年5月22日被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又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4月27日被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又因犯盗窃罪于2020年5月13日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 于2021年1月26日刑满释放 。
现因涉嫌盗窃罪 , 于2021年2月2日被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经本院批准 , 同月10日由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执行逮捕 。
本案由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侦查终结 , 以被告人成军营涉嫌盗窃罪 , 于2021年05月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 本院受理后 , 分别于同月10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 于同日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 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 , 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
经依法审查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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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1日凌晨2时58分许 , 被告人成军营窜至泉州市丰泽区**社区**广场(**路旁边) , 趁四周无人之际 , 使用螺丝刀将被害人吴某某的一部闽******黑色凯迪拉克小车的左后车窗玻璃撬碎并进入车内实施盗窃 , 盗走驾驶室车门下储物格内的现金人民币2200元及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同日凌晨4时55分许 , 被告人成军营窜至泉州市温陵北路**广场停车场 , 采取同样方式进入被害人邱某某的一部闽******红色骐达牌小车内实施盗窃 , 但未盗得财物 。 经鉴定 , 两部汽车被撬破的车窗玻璃价值人民币740元 。
2021年2月1日凌晨3时20分许 , 被告人成军营窜至莆田市荔城区**街道**路附近 , 趁四周无人之际 , 使用螺丝刀将被害人陈某甲的一部闽******丰田RAV4汽车副驾驶一侧后座的三角窗玻璃撬碎并进入车内实施盗窃 , 盗走现金人民币1000元;同日凌晨3时58分许 , 被告人成军营窜至莆田市城厢区**停车位上 , 采取同样方式进入被害人詹某某的一部闽******丰田佳美牌小车内实施盗窃 , 未盗得财物 , 后又进入被害人游某某的一部闽******黑色丰田汉兰达汽车内实施盗窃 , 未盗得财物;之后 , 被告人成军营又继续窜至莆田市城厢区**街道**路**大厦停车位 , 采取同样方式进入被害人陈某乙的一部白色闽******丰田RAV4汽车内实施盗窃 , 未盗得财物;之后 , 成军营又窜至莆田市城厢区**街道**路**大厦停车场内 , 采取同样方式进入被害人刘某某的一部闽******银白色丰田RAV4 SUV汽车内实施盗窃 , 盗走一部16G金色华为手机TAG-AL00;同日6时26分许 , 被告人成军营又窜至莆田市城厢区**街道**小区门口 , 采取同样方式进入被害人何某某的一部闽******白色丰田RAV4汽车内实施盗窃 , 未盗得财物;同日6时33分许 , 被告人成军营又窜至莆田市城厢区**街道**路**酒店后面巷子里 , 采取同样方式打开被害人杨某某的一部闽******白色RAV4丰田SUV汽车实施盗窃 , 未盗得财物 。 经鉴定 , 被盗的华为手机价值人民币100元 , 七部汽车被撬破的车窗玻璃价值人民币1810元 。
2021年2月1日 , 被告人成军营在莆田动车站内被民警查获 。 次日 , 民警从被告人成军营处扣押了一部被盗的金色华为手机及其他物品 , 同年4月9日将华为手机发还被害人刘某某 。
本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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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成军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300元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成军营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是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 。 建议判处被告人成军营有期徒刑八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 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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