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离婚父亲强奸女儿致其染病,披着人皮的禽兽有多恐怖( 二 )


可怜了五岁的小珍 , 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就这样被亲生父亲伤害了 。 事后没多久 , 吴某在贵阳二戈寨参与了一场嫖娼 , 因为这场嫖娼 , 吴某感染了性病梅毒 。
全面分析犯罪心理不过 , 这个时候的吴某并不知情 , 他沉浸在第一次嫖娼的快感中无法自拔 。 同年三月份 , 吴某再一次性侵了女儿小珍 , 同时将病传染给了孩子 。

在聆听整起案件的前因后果时 , 审讯室里的民警们无不咬牙切齿 。 与民警们有一样反应的 , 则是吴某的邻居们 。 “孩子那么可爱 , 见了面就叫我奶奶 , 这畜生怎么忍心下手啊!”想到五岁小珍的经历 , 吴某的邻居张奶奶便忍不住落泪 。

从犯罪性质上分析 , 吴某的行为是一种恶性犯罪 , 具有反伦理性和反秩序性 , 具有很强的社会危险性和危害性 。 同时 , 由于早年与妻子离婚 , 吴某很有可能存在性心理不适的问题 , 这也就和吴某在证词中所言的“感觉心里有火 , 不发泄出来不行”相一致 。
无论从哪个方面分析 , 性侵五岁亲生女儿的行为都是极其恶劣的 , 涉嫌强奸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条规定 , 涉嫌强奸且被强奸对象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时 , 将判处被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

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之下 , 被告人吴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 剥夺政治权力四年 。

案件到此结束了 , 真相也浮出了水面 , 但没有人知道小珍往后余生的生活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
这不禁让人们想到 , 几年前在韩国上映的一部电影《素媛》 。 同样的幼女被性侵 , 或许这样的事情在国内还有很多 , 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 还有更多的孩子经历着痛苦 。
不过 , 笔者始终愿意相信 , 再黑暗的地方也终能照到阳光 , 在面对幼女被性侵事件时 , 只要我们共同努力 , 勇敢揭发 , 勇于说不 , 终究有一天法律会惩治所有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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