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内爱上驾校教练,怀胎九个月被抛弃,教练:孩子不是我的( 二 )


而石章却表示自己事先已经让小叶打胎 , 可她一意孤行要生下孩子 , 现在无论如何自己都不会负责 。 到最后双方的意见还是没有达成一致 , 小叶最后只能挺着肚子落寞地回家 。
在这段感情中 , 石章很明显是过错方 , 作为将出生孩子的父亲 , 他对自己的儿子有抚养义务 。 这一点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记载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 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如果父母一方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 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 , 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 因此小叶最好的选择就是在孩子出生后向法院起诉 , 要求石章支付抚养费 。 至于石章父亲所说的断绝关系 , 在法律上并不成立 。

在我国法律中 , 父子双方的血亲关系是天然的 , 就算双方去世也无法接触 。 除非儿子被他人收养 , 才可以解除法律上的父子关系 。 因此石章的父亲无法对儿子不管不顾 , 作为即将出生婴儿的爷爷 , 他同样也应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
综上所述 , 小叶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而不是一味地委曲求全 。 石章一家的态度已经很明显 , 就是不想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 , 对付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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