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付出轨女犯人九大刑罚太残酷 变态

古代时候的女性是没有地位的 , 所以女人一旦犯错所受的刑罚比男子刑罚要恐怖的多 , 近日 , 有专家公开了古代对付出轨女犯人残酷刑罚 , 简直不堪入目 , 残忍至今 , 下面小编带你看 。
在古代社会 , 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 , 而一旦沦为女囚 , 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 , 即杖臀 , 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 , 名曰卖肉 。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 。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 , 即打屁股 。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 , 也是杖臀 。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
到执行刑奖那天 , 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 , 一齐去到公堂 , 名曰“看打” 。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 , 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 。衙役做这行是很在行的 , 他们的脚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纲 。有时县官还未降堂 , 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寡 , 随即拉到门后大街上 , 名曰“卖肉” 。遇到这样的情况 , 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侮辱 , 回去后便自尽而亡 。
还有一种常规: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 。未过堂之后 , 先在衙后摘着刑具暂押 。这时仇家就乘机闹事 , 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 , 裤子褪下 , 有的人顺脚把鞋子拾去 , 满街人随意传看 。如果这天县官不出堂 , 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 。在过堂之后 , 还要监押在衙门后示寡一天 , 无赖子弟又去终夜围瞅 , 抚摸挑逗 , 嘻笑取逗 。妇女侮辱难耐 , 有的当场碰死 。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捕后押送进京 , 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均被拘捕 , 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
【古代对付出轨女犯人九大刑罚太残酷 变态】浑代女子裸体受杖的做法有增无减 。晚浑文人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 , 为人轻沉佻达 , 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 。他审理案件 , 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 , 就故意牵扯 , 定为奸情 , 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 。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 , 妇女犯罪应决杖者 , ‘奸者去衣 , 余罪单衣决定 , 妇女犯罪应决奖’ 。
行杖时是打臀部的 , 所谓单衣就是单裤 , 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 。”别人辩不过他 , 他一直坚持这样做 。后去他因贪污罪被处死 , 家产被籍没 , 妻子流落为娼 , 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清代裸杖女子还有更狠毒的例子 。乾隆时期 , 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 , 常对犯人施用严刑 , 对奸情案件更不放松 。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 , 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以杖责 , 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妓女的下部 。朱乐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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