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有妾无妻皆算单身 中国古代的姬妾制度

中国古代的姬妾制度 , 堪称世界奇观 。此一制度 , 自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 , 便开始萌芽了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 , 中国式的“姬妾制度” , 是一种极度没有人性、极度残忍的制度 。因为它将“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枕边、带进了亲情之间 , 强行把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 。这实在是中国人的劣根性 。
【男子有妾无妻皆算单身 中国古代的姬妾制度】其实中国古人很早就对姬妾制度提出了异议 。《易经》言:“二女同居 , 其志不相得 , 曰革 。”然而 , 人性平等的主张 , 强不过享乐主义和独裁专制 , 姬妾制度仍然存在 , 并且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规矩 。现在很多人都说 , 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话错了 , 如果你当真生在古代而说这句话 , 一定会被人目为不守礼法之徒 。中国古代向来是一夫一妻制 , 小老婆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 , 如果一定要说 , 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氏族社会时期 , 国中有“媵制” , 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 。即女儿出嫁时 , 岳家必须以同辈女性陪嫁 。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 , 自然属于媵妾 。
再往后 , 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 , 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 , 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 。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 , 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 。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 , 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 , 妻为“娶” , 而妾为“纳” , 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 , 而纳妾时给予家庭的财物 , 则被称为“买妾之资”.《谷梁传》称:“毋为妾为妻”.就是说 , 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 , 有妾无妻的男人 , 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 , 丈夫哪怕姬妾满室 , 也是无妻的鳏夫 , 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
妾的身分 , 至此已经成了定局 , 到唐宋时代 , 更成了铁律 。《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 , 徒一年半 。”假如将妾升为妻 , 就是触犯了刑律 , 一但事发 , 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 , 而且事后照样得离异 。《汇苑》:“妾 , 接也 , 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 。”原来 , 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 , 她们只能与丈夫亲昵 , 却没有资格称为妻子 。《礼记》:“妾合买者 , 以其贱同公物也 。”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 , 妾的身分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 。
除此之外 , 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 , 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 。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 , 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 。《礼记》:“奔者为妾 , 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那就是说 , 假如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受阻 , 相约私奔的话 , 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 , 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
唐朝时白居易便就这种“奔者为妾”的社会现状写过一首长诗《井底引银瓶》:井底引银瓶 , 银瓶欲上丝绳绝 。石上磨玉簪 , 玉簪欲成中央折 。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 。忆昔在家为女时 , 人言举动有殊姿 。婵娟两鬓秋蝉翼 , 宛转双蛾远山色 。笑随戏伴后园中 , 此时与君未相识 。妾弄青梅凭短墙 , 君骑白马傍垂杨 。墙头马上遥相顾 , 一见知君即断肠 。知君断肠共君语 , 君指南山松柏树 。感君松柏化为心 , 暗合双鬟逐君去 。到君家舍五六年 , 君家大人频有言 。聘则为妻奔是妾 , 不堪主祀奉只蘩 。终知君家不可住 , 其奈出门无去处 。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 。潜来更不通消息 , 今日悲羞归不得 。为君一日恩 , 误妾百年身 。寄言痴小人家女 , 慎勿将身轻许人!
一个好好的良家女子 , 只因为随爱人私奔 , 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 , 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 , 都换不来男家的认可 。她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 , 她生的儿子也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 。从这个角度来看 , 姬妾制度 , 所蹂躏的 , 不仅仅是这些误了终身的女子 , 爱她而无自主权的丈夫以及她的儿子 , 都在这种制度下有苦难言 。男子只能与父母认可的嫡妻同床异梦 , 眼巴巴地看着心爱的女人成为嫡妻的生育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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