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男子被骗彩礼27万,新娘是生了三个孩子的已婚妇女



甘肃陇南男子被骗彩礼27万,新娘是生了三个孩子的已婚妇女


甘肃省陇南市文县村民刘翼(化名)于2019年经人介绍同阿莲(化名)认识 , 并在支付共计27万彩礼后 , 与其结婚 。
婚后 , 阿莲多次用各种理由企图离开家 , 直到最后一次离开 , 刘翼与其失去联系 。 经调查 , 阿莲其实叫阿碧(化名) , 并未离婚 , 且育有三个孩子 。
1月20日 , 中国检察网公布信息 , 阿碧涉嫌诈骗罪 , 被文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

经依法审查查明 , 2019年5月20日 , 刘翼的父亲托朋友为儿子介绍对象 , 后经多人联系 , 介绍到了四川省雷波县尚未离婚的阿碧 。
阿碧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 告知刘翼其名叫阿莲 , 说自己就要离婚了 , 离婚证还没有办下来 。
双方协商后 , 刘翼家需给出27万元作为彩礼 。 给付对方13万元后 , 阿碧才来到刘翼家 。
阿碧到来当天 , 刘翼就将剩余的14万元彩礼钱全部交给阿碧等人 , 并签订了婚姻协议 。
阿碧在刘翼家居住了一段时间后 , 刘翼要求办理结婚证 , 阿碧以冒用的身份信息与刘翼办理了结婚证 。
经侦查 , 阿碧在与刘翼结婚时 , 早与四川省雷波县籍男子结婚 , 且育有三个孩子 , 未离婚 。
案发后 , 阿碧对被害人刘翼被骗27万元人民币无异议 , 但只承认自己获利17万元 , 另外10万元由三位当地的介绍人分摊 。
文县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阿碧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 ,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 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
【甘肃陇南男子被骗彩礼27万,新娘是生了三个孩子的已婚妇女】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贾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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